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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17-04-12 | 點閱數: 91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7171#262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06006477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106年節約措施第二次修正。2、106年節約措施修正對照表_第二次修正。

 

主旨: 第二次修正「花蓮縣政府106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乙份,請查照。
說明: 本措施第三點第一項係控管縣負擔(收支對列除外)及本縣基金之非正式人員員額,有關其他財源屬收支對列、計畫型補助款,考量係由用人機關衡酌業務單位實際需要及財源情形進用人員,為使業務推動順遂,故針對第三點第二項予以彈性規範,以符實際。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歲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