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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9-04-10 | 點閱數: 56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4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63838B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縣108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及專任輔導教師轉任等節,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本縣108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學校:新城國中。
二、 本縣辦理原住民族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豐濱國小(阿美族)、萬榮國小(太魯閣族)。
三、 本縣三民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委辦單位安排。
四、 本縣南平中學為中途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
五、 專任輔導教師:經成功調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六、 另因本縣自107年度起教師介聘作業順序為縣內介聘(4月)先於縣外介聘(5月)辦理,爰教師同時提出縣內與縣外介聘申請,若縣內介聘達成者,本府將依「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九點,逕於介聘電腦作業系統中駁回其縣外介聘申請。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