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5-09 | 點閱數: 90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5008662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公函。

 

主旨: 有關雲林縣105年經臺閩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介聘該縣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5月5日府教學二字第1052414349號函辦理。
二、 該縣於104學年度起實施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部分學校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填寫介聘志願時審慎選填。
三、 另經介聘至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