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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5-05 | 點閱數: 82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1
電子信箱:ally@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500828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本府為因應國中小減班超額教師處理問題,決議105年度不辦理國中小普通班正式教師聯合甄選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調查未來5年預估班級數與超額教師數,國中階段之少子女化效應在104學年度開始發酵,106至109學年度達到高峰,約減84班;而國小階段之少子女化效應雖趨緩仍持續存在,106至109學年度約減52班。
二、 另本府已訂定「花蓮縣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辦法」,其中第3條規定:「全校學生人數五十(含)人以下....優先整合為鄰近學校之分校或分班(或鄰近之兩校逕行整併)。」經調查104學年度全縣國小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者共40校,教師數約282名、國中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者計1校,教師數10名,如依前揭辦法執行小校整併工作,則需妥為安置超額教師,以保障渠等工作權益。
三、 再則,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本縣國中小應聘原住民族教師總數為414名,粗估本縣國中小於未來2年待聘原住民族教師數為234名。
四、 基於以上綜合因素考量,應繼續控管國中小教師缺額改聘代理教師或改支30節兼代課鐘點費,俟累積一定量之退休教師所遺缺額,並審慎評估班級數減少幅度後再行討論是否恢復辦理全縣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本府教育處終教科、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