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為辦理節約能源宣導工作,形塑節能減碳環境氛圍,配合行政院推動每年6月為
「節能月」,請學校安排校內行事曆時,將108年6月第一週定為「能源教育週」,
且於當週辦理能源教育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1月30日師大機電字第1081002825號函辦理。
二、能源教育週當週,得於聯絡簿宣導節電手法、積極舉辦宣導能源主題活動、競賽或研習鼓勵師生
共同參與,以強化推動節電教育工作,擴大影響效應。
三、本計畫業已發展能源輔助教案計39套,提供給公、私立國民小學使用,請逕至「能源教育資訊網」
能源與節能知識之教材下載查詢 (http://energy.mt.ntnu.edu.tw/CH/CH_Material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