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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8-12-12 | 點閱數: 70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連吳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分機238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24205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 (_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1)

 

主旨: 轉自明(108)年1月1日起,民國89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53797號函辦理。
二、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8年1月1日起,民國89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 按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四、 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五、 檢附「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1份,請加強宣導提醒出國役男注意。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小部)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