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彭至宇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7024135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08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2、108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108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乙份,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第六點開源節流考核規定辦理。 |
二、 | 「花蓮縣政府107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自108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