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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8-03-31 | 點閱數: 53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欣珊
傳真:03-8462782
電話:03-8462860#309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設字第107005998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宣傳海報。2、宣傳貼紙。(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 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107年清明連續假期實施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票價優惠,以及公共運輸轉乘優惠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107年3月28日北監運字第1070060828號函辦理。
二、 有關「107年清明連假(4月3日起至8日止)搭乘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享票價折扣優惠;另搭乘國道客運及臺鐵享轉乘在地客運優惠,敬請多加搭乘利用,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
三、 檢附本案宣傳海報及貼紙,敬請廣為宣導相關優惠資訊,以鼓勵搭乘公共運輸。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