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欣珊 傳真:03-8462782 電話:03-8462860#309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7005998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宣傳海報。2、宣傳貼紙。(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107年清明連續假期實施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票價優惠,以及公共運輸轉乘優惠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107年3月28日北監運字第1070060828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107年清明連假(4月3日起至8日止)搭乘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享票價折扣優惠;另搭乘國道客運及臺鐵享轉乘在地客運優惠,敬請多加搭乘利用,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 |
三、 | 檢附本案宣傳海報及貼紙,敬請廣為宣導相關優惠資訊,以鼓勵搭乘公共運輸。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