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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8-03-28 | 點閱數: 860

行政院 函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傳真:02-23975565
承辦人:李佳蓉
電話:02-23979298#508

受文者: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
(107)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
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花蓮地區觀光消費一案,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
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第1款規定略以,公
務人員請國內休假者,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
國旅卡)於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核
實補助,補助總額並分為自行運用額度與觀光旅遊額度。


二、因應花蓮本年2月6日震災,為提振花蓮地區觀光,活絡地
方經濟,爰放寬公務人員於旨揭期間內請休假持國旅卡至
花蓮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
之預購型交易),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
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強制休假補助總
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放寬期間內符合規
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三、茲舉例如下:A君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
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6,000元,A君本年4月3日請休假
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境內特約商店共消費6,000元,得核發
休假補助費12,000元。


四、又旨揭放寬措施自即日起實施,俟國旅卡檢核系統修正上
線後(約本年4月中下旬),再由各機關人事單位配合辦
理旨揭放寬措施所涉休假補助費之請領及核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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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核定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行政院107年3月27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函)應注意事項如下:

  • 放寬規定期間為:107年3月27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本次主要放寬規定如下:
  • 107年3月27日至107年12月31日請休假持國旅卡至本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含消費地點在本縣之預購型交易),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即於本縣境內不再區分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
  • 於本年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例如:

  1. A君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16,000元,A君本年3月29日請休假持國旅卡至本縣境內特約商店共消費8,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6,000元。
  2. B君本年具7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8,000元,B君本年5月2日請休假持國旅卡至本縣境內特約商店共消費5,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8,000元。
  • 休假補助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仍為新臺幣16,000元。

例如:

  • A君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仍為新臺幣16,000元。
  • B君本年具7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仍為新臺幣8,000元。
  • 欲刷國旅卡同仁,仍應申請休假,並至國旅卡特約商店中消費。



Q&A部分:

機票或車票可以加倍補助嗎?

 建議使用預購型交易,凡出發地或目的地在本縣境內,即可加倍補助。

加油站加油可以加倍補助嗎?

 凡至本縣境內國旅卡特約商店的加油站加油均可加倍補助。國旅卡特約商店查詢網址為http://travel.nccc.com.tw/NASApp/NTC/servlet/com.du.mvc.EntryServlet?Action=RetailerInquiry&Type=GetFull&WebMode=text,「行業別」點選加油站,「縣市名稱」選「花蓮縣」即可。

學年制兼任行政職教師符合本次放寬規定之期間為何?

 於107年3月27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請領休假補助費者均符合本次放寬規定。

國旅卡檢核系統修正上線及核銷時程為何?

 國旅卡檢核系統修正上線約107年4月中下旬,請同仁於5月份至檢核系統列印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後再交由人事單位辦理核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