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英傑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7003625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本府公務人員107年度訓練實施計畫。 |
主旨: | 檢送本府「公務人員107年度訓練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
二、 | 鄉(鎮、市)公所及本府所屬設有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學校除外)得視實際需求參照本計畫另訂訓練實施計畫,並請於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