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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8-03-05 | 點閱數: 47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英傑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700362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本府公務人員107年度訓練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本府「公務人員107年度訓練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 鄉(鎮、市)公所及本府所屬設有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學校除外)得視實際需求參照本計畫另訂訓練實施計畫,並請於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