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崇宇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34756 |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多部洗錢防制宣導影片,歡迎多加利用!(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amlo.moj.gov.tw/lp.asp?ctNode=45713&CtUnit=18488&BaseDSD=7&mp=800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06023310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512696186249。2、1512696213858。3、1512696232564。4、1512696244689。(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請協助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政令文宣,上傳至機關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2月6號院臺洗防字第1060197645A號辦理。 |
二、 | 為落實洗錢防制工作,建立人民正確的觀念,請協助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代言人-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等3則政令文宣,以及「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因應洗錢防制民眾應配合客戶審查」、「誠實申報免遭海關入或受罰」及「縱容洗錢會流失比錢更要的事」等4款電子海報,上傳機關之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 |
三、 | 廣播檔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管網(網址:http://http://www.almo.moj.gov.tw),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等4款電子海報置於該網站(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mp8004.html),請參考運用。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