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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ung Palalavi 匕用 巴拉拉菲 - 訓導組 | 2026-09-14 | 點閱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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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家長及老師好:

為了維護校園無菸環境與親師生的身心健康,教導處特轉知花蓮縣政府宣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回收桶據點及菸害防制法規宣導」一案。

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等類菸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此外,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業已規劃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未來緩衝期屆滿後,持有電子煙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請大家切勿觸法!

為了協助持有電子煙之民眾妥善處理相關物品,國民健康署自115年9月8日起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及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免具名投遞服務。

smiley電子煙回收據點與法規宣導重點:

  1. 菸害防制法規提醒:現行法規全面禁止使用及供應電子煙;未來修正條文將針對「持有」行為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2. 電子煙專用回收桶設置:自115年9月8日起,民眾可將家中舊有或持有之電子煙等類菸品,攜至各衛生局或衛生所專用回收桶進行免具名投遞回收。
  3. 本縣回收據點:花蓮縣共設置34處回收據點(包含卓溪鄉衛生所等各鄉鎮市衛生所)。詳細據點名冊與宣導圖文已整理於下方附件。

讓我們親師攜手合作,引導孩子堅定拒絕電子煙與各類菸品誘惑,共同打造清新、健康、無煙的卓樂優質校園!

  • 花蓮縣設置34處電子煙回收點.pdf
    1) 花蓮縣設置34處電子煙回收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