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貞禎 電話:03-852784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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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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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5002850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文。 (1150028504_ATTACH1.pdf 1150028504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115年度花蓮縣政府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本府為鼓勵本縣縣民參加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提升 報考認證之意願,訂頒「115年度花蓮縣政府鼓勵團體報考 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歡迎踴躍申辦。 |
| 二、 | 請於「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各項考試報名截止後10 個工作天內,檢具申請資料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97358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府客家事務處網站(https://hk.hl.gov.tw/首頁/ 最新消息)。 |
| 三、 | 隨文檢附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花蓮考區)1 份。 |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營事業機構、本縣各漁農會、本縣各客家社團、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 (含附件) 、本府客家事務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