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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9-06 | 點閱數: 893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函
  機關地址:98249花蓮縣卓溪鄉中正70號
承辦人:王寶金
傳真:03-8883421
電話:03-8883118#33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
發文字號: 卓鄉民字第106001136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報名表。2、講習講義。

 

主旨: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定於106年9月15日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宣導講習」活動,惠請協助廣為宣導週知並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9月4日府原行字第1060167814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之了解,俾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原民會定於106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假國立宜蘭大學教穡大樓一樓演講廳辦理旨揭講習活動。
三、 檢送旨揭講習活動相關資料及報名表各1份,請於106年9月6日(星期三)18時前填妥報名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回復原民會。報名窗口:吳名鼎先生,電話:(02)8995-3198,傳真:(02)8521-1651,電子信箱:project1801@apc.gov.tw。

 

正本: 本鄉各原住民部落事務組長、本鄉各社區發展協會、本鄉各國民小學、本鄉各村辦公處
副本: 本所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