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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4-10 | 點閱數: 85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景祺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56
電子信箱:kevinwang@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500623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如文。

 

主旨: 函知臺中市10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教師有意申請介聘該縣市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31中市教特字第1050024904號函暨臺中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各類特殊教育班增、調班作業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一)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大安區大安國 小、太平區東汴國小。(二)國中教育階段:大甲區順天國中、大雅區大雅國 中、豐原區豐原國中。
三、 檢附來函供參。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