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24-05-17 | 點閱數: 32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怡嘉
電話:03-8227171分機262.263
傳真:03-8225684
電子信箱:green7391@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1300966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30096639_ATTACH1.pdf 1130096639_ATTACH2.pdf 1130096639_ATTACH3.pdf 1130096639_ATTACH4.pdf)

 

主旨: 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依照辦理。
說明: 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辦理。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主計處除外)
副本: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決算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基金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統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