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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3-12-12 | 點閱數: 8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芝翊
電話:03-8227171分機30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20247155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112年合製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數位課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2年12月7日發法字第112200270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課程共計2堂,名稱分別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講師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李寧修教授)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講師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戴豪君副教授),已登載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