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馨文 電話:03-8462860#232 電子信箱:elsa0124@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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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1931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教署來文、招募計畫、報名表 (376550000A_1120193134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93134_ATTACH2.pdf、376550000A_1120193134_ATTACH3.ods) |
主旨: | 檢送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3008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
三、 | 旨揭研習預定辦理3梯次: |
(一) | 第一梯:預訂112年10月29日至31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
(二) | 第二梯:預訂112年11月19日至21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
(三) | 第三梯:預訂112年11月26日至28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
四、 | 囿於時效,請各校務必於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班前,將推薦表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EMAIL:elsa0124@gmail.com,逾時不候,俾利後續提報國教署與相關錄取作業事宜。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