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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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175495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人總處來函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於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 (https://www.dgpa.gov.tw/)提供多元設計圖樣之「中華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檔,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8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626B號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