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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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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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1654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因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加強防疫措施,其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建議,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08128號函辦理。 |
二、 | 衛福部已於112年8月1日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定辦理。 |
三、 | 配合前開衛福部宣布之最新防疫措施,有關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921號函所述有關「因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建請貴單位得宣布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並建議申請防疫照顧假對象之原則等,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花蓮縣鄉村社區大學發展協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