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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3-07-19 | 點閱數: 16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1435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120143500_ATTACH1.pdf 1120143500_ATTACH2.pdf 1120143500_ATTACH3.odt)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6048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署公函、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