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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3-07-18 | 點閱數: 17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6262號函辦理。
  二、為精進藥物濫用清查篩檢及輔導工作,請各單位盤點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進修部)藥物濫用諮詢輔導資源缺口,結合政府及民間諮詢輔導人力資源,建構「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基礎」之區域性諮詢輔導網絡,藉以提升個案自我效能、遠離毒品傷害,進而強化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之成效。
  三、各校可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並請參照前一年度轄管學校特定人員及春暉輔導個案數,以學年度為期程規劃,預計服務執行項目、人次等數據,並參考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經費預算,於112年7月21日前檢具公文、申請表(實施計畫之附件1)、經費申請表(實施計畫之附件3)函報本府轉報國教署憑辦。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