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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5-09 | 點閱數: 86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應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8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08596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巡迴教師計畫。

 

主旨: 臺北市國小多校支援巡迴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需執行多校支援巡迴教師計畫,請轉知貴校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小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8日北市教人字第10634748100號函辦理。
二、 該市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及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
三、 請轉知貴校欲參加縣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四、 檢附該市巡迴教師計畫1份。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