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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3-07-03 | 點閱數: 13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12839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20128394_ATTACH1.pdf 1120128394_ATTACH2.odt 1120128394_ATTACH3.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工作,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6187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公函、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如附件)。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