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景宜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傳真:03-8235531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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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201291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外交部函 (1120129133_ATTACH1.pdf) |
主旨: | 外交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修正)」(標案案號:MOFA112065CF),業與華南產物保 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外交部112年6月29日外秘購字第112350314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
二、 | 旨揭共同供應契約之履約期限自本(112)年6月21日起至明(113)年6月20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參用,據以辦理投保事宜。 |
三、 | 倘有訂購相關問題,可逕洽旨揭廠商聯絡人黃宥菡小姐(電話:07-2380909轉分機249;電子信箱kbusi@scins.com.tw), 其他履約問題則可洽詢外交部秘書處安郁媛小姐(電話:02-23482658;電子信箱ttt-yyan@mofa.gov.tw)。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