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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5-08 | 點閱數: 822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景祺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5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600839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如文。

 

主旨: 有關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小106學年度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屬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教師,若介聘成功,屆時需接受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統籌派駐醫院服務。本府所屬特教教師如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4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7590號函及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民小學106年5月3日上安小人字第1060002110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