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2630號函暨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以下簡稱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
二、請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學生在開學期間出現適應不良者,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
三、請依預防工作計畫(如連結https://reurl.cc/WDEg5Z)強化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避免事件發生。 |
四、請持續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宣導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如:心情溫度計),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
五、另請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如預防工作計畫附件5),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以維護學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