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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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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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 | 花家教字第11200002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縣府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申請表、臨時托育證明書、同意書、切結書1、切結書2、就學動機調查問卷、申請QA (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1.pdf、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2.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3.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4.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5.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6.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7.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8.odt、376553300E_1120000212_ATTACH9.odt) |
主旨: | 轉知花蓮縣政府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轉知公告(處務公告:98172),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2月10日府教終字第112002554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
三、 |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惠請轉知學生家長依需求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 201。 |
四、 | 檢附112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s://www. iwomenweb.org.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 |
副本: |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
主任 王 永 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