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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3-02-06 | 點閱數: 16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1219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起至2月18日(星期六)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同年2月24日以前辦理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請各校先期完成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準備;非兩學期制實驗教育(學校、機構),請於開學第一週辦理。
  三、請各校校長運用集會場合時機,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並加強實施學生情感、人權、法治、品德、生命、資訊倫理素養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置重點於本學期宣導主題「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找iWIN」,其他宣導事項為「宣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尊重多元文化理念」等議題,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持續於學期中其他校內活動或集會場合,融入前揭宣導重點,讓師生共同發想防制作為,發揚友善校園意涵,營造校園正向的學習風氣,維護學生安全的學習生活。
  四、本府業以111年12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10260782號函(諒達)請各校妥善規劃適宜之相關課程及教育宣導活動,並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序號6766),請各校調整並落實本學期主題宣導(免重填),友善校園週期間將請駐區督學抽查訪視。
  五、活動辦理完畢後,請將辦理情形彙整一覽表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17時前,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序號6803),免寄(送)紙本,俾利彙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六、檢附「教育部111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