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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4-20 | 點閱數: 94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0732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轉知嘉義縣朴子國中、新埤國小等13校106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小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4月19日府教發字第1060076724號函辦理。
二、 預估會有教師超額之學校名單如下:
(一) 國中部分:朴子國中。
(二) 國小部分:新埤國小、大同國小、義竹國小、鹿草國小、忠和國小、和睦國小、同仁國小、月眉國小、三興國小、大林國小、圓崇國小、隙頂國小。
三、 上開名單以外之學校,仍可能會有招生不如預期導致減班教師超額之情形發生,亦請慎選志願。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