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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3-01-06 | 點閱數: 171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月14日臺教學(五)字第1020006217B號函修正各級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活動規劃,訂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111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起至2月19日(星期日)止。非兩學期制實驗教育學校,請依實驗教育計畫於開學第一週辦理。
  二、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宣導主題俟函頒後另行函知,請各校先期規劃多元化宣導活動,並於112年2月1日前將「推動111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預定規劃表」(如附件)上傳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6766),本府經彙整各校資料後將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請駐區督學抽查訪視。
  三、請各校校長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親自對全校 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並加強實施學生情感、人 權、法治、生命、資訊倫理素養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強 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 友善校園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