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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2-10-14 | 點閱數: 24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倪竹薇
電話:03-8224526
傳真:03-823553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10202722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 (1110202722A_ATTACH1.pdf)

 

主旨: 核定本縣環境保護局科長張華砡等6人為本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依據「花蓮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