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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17-03-20 | 點閱數: 823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7171#262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06004965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

 

主旨: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3月15日主預字第1060100532號函辦理。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