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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2-09-06 | 點閱數: 19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 輔導工作計畫暨本縣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 計畫辦理。
  二、旨案內容摘述如下:
  (一)參賽資格:縣內各國中小學校之現職正式、代理及實習教師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止。
  (三)送件方式:親送(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間)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四) 收件地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 里八德路62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本縣南平中學學務組長(03 )8772586轉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