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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17-03-03 | 點閱數: 1062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郁芬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06003936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106年節約措施第一次修正。2、106年節約措施第一次修正對照表。

 

主旨: 檢送第一次修正「花蓮縣政府106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乙份,請查照。

說明: 配合「花蓮縣各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標準暨管制要點」修正 ,爰第二點將教員列入適用對象,另臨時人員非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適用對象,予以刪除,以符實際。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府各處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歲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