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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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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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101454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簡章第2次、期程表第2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附表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之薪資支給基準表 (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1.odt、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2.pdf、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3.PDF、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4.pdf) |
主旨: | 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甄選聘任簡章(第2次)」1份,請貴校公告於官網廣為宣傳,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甄選,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 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旨揭聯合甄選重要期程如下: |
(一) | 報名及資料審查:111年8月12日(星期五)現場報名,得親自或委託他人報名(需填妥委託書,詳參簡章附件),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地點,銅蘭國小) |
(二) | 試教及口試:111年8月20日(星期六)。(甄試地點:宜昌國小)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111年8月25日(星期四)。 |
(四) | 分發作業: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時。 |
(五) | 至錄取學校報到:111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前。 |
三、 | 檢附簡章(第2次)及試務工作期程表(第2次)各1份供參。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