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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芃妍 - 研習資訊 | 2022-06-29 | 點閱數: 270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6月27日師大進字第1111017367A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兩項認證測驗謹訂於111年10月1日(星期六)同時辦理,報名日期自111年6月13日(星期一)至8月5日(星期五)止。
三、 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及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 ,惠請貴校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
四、 依據本府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第五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標準表(如附件),第二十四項通過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客語、閩南語、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之學校職員給予相對應之獎勵,請貴校鼓勵客語教職員師生踴躍報考,俾利達成本土語傳承之目標。
五、 檢附上111年度認證「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簡章」。
六、 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