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儀 電話:03-8527843#132 傳真:03-8527873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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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1009952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年度客語認證電子宣傳海報 (1110099526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歡迎貴機關(學校)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5月13日師大進字第1111013200號函辦理。 |
二、 | 「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訂於111年9月3日(星期六)及9月25日(星期日)辦理;本年度另有逐月辦理之多梯次認證及到校施測服務,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查詢。 |
三、 | 「111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1年10月1日(星期六)同時辦理認證,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查詢。 |
四、 | 旨揭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高級認證,19歲以下報名者免報名費用,超過19歲以上報名者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
五、 | 請貴機關(學校)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提升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人員之比例。為鼓勵參與認證,建請補助報名參加之同仁報名費及核予補休,另若有開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班之需求,請洽本府客家事務處。 |
正本: | 花蓮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