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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2-05-16 | 點閱數: 27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822717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100979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097987_ATTACH1.pdf 1110097987_ATTACH2.pdf)

 

主旨: 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