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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2-04-29 | 點閱數: 30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822717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1008747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110087475_ATTACH1.pdf 1110087475_ATTACH2.odt)

 

主旨: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鼓勵同仁及教師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並協助於111年5月20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111年4月8日府人訓字第1110072874號函及111年3月16日府民字第1110054257號函諒達。
二、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三、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及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前開法律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
四、 本案截至111年4月15日止,本府各處及所屬一、二級機關、學校報名人數如附件1;本縣花蓮市、鳳林鎮、玉里鎮、新城鄉、吉安鄉及光復鄉嚴重招募不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尚有缺額。
五、 請鼓勵所屬同仁(含現任技工、工友、約聘僱、約用、臨時人員)、教師,發揮公民精神主動參與,優先報名上揭缺額鄉鎮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六、 本府各處及所屬一、二級機關、學校報名人數表逐月統計列管至人力補足,以期協助順利完成本縣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之選務。
七、 檢附「花蓮縣111年五合一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各鄉(鎮、市)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名冊」一份如附件2。

 

正本: 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