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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1-26 | 點閱數: 99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裕宏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305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6002001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6年度訓練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本府「公務人員106年度訓練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 鄉(鎮、市)公所及本府所屬設有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學校除外)得視實際需求參照本計畫另訂訓練實施計畫,並請於106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