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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2-04-19 | 點閱數: 34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姿吟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307
傳真:(03)823553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100795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079555_ATTACH1.pdf 1110079555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銓敘部111年4月15日部退三字第1115443438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