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697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110069757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有關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苗栗縣政府111年4月1日府教務字第111006176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