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549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10054920_ATTACH1.pdf 1110054920_ATTACH2.pdf 1110054920_ATTACH3.pdf 1110054920_ATTACH4.pdf 1110054920_ATTACH5.pdf 1110054920_ATTACH6.pdf) |
主旨: | 檢送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修正對照表、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填 表說明對照表及日程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澎湖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10904988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