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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22-03-09 | 點閱數: 30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彭至宇
電話:(03)8225672
傳真:(03)822568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1100478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修正對照表 (1110047825_ATTACH1.pdf 1110047825_ATTACH2.pdf)

 

主旨: 修正「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花蓮縣政府預算執行節約措施」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主計處除外)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刊登公報)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統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