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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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0107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教育部原函。2、105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 |
主旨: | 檢送「一百零五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02827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