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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1-12 | 點閱數: 88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裕宏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305
電子信箱:liuyuhung@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6000384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6年重新上架之課程清單。

 

主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鑑於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業務執行需求,已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之「e等公務園」將已下架歷年提供之課程,自於106年1月1日恢復上架(清單如附件),請有需要的同仁自行上網選讀。
說明: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1月3日工程管字第10500410450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