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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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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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100238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因應國內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件,請各校及幼兒園於開學前後,加強各項防疫措施,並加強查核機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3734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開學前校園環境消毒工作,本府業以111年1月22日府教體字第1110019384號函請本縣環保局協助學校及幼兒園。 |
三、 | 依指揮中心規定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另提醒學校教職員工生寒假期間避免出入人多擁擠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如大型活動、夜市等),減少不必要移動或活動;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配戴口罩、體溫量測、勤洗手、實聯制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
四、 | 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
(一) | 個人衛生: |
1、 | 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
2、 | 開學前二週,應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
3、 | 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飲水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
(二) | 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
1、 | 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
2、 | 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
3、 | 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
(三) | 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
(四) | 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開學前二週建議用餐時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
五、 | 另請各校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本府將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教育部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