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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1-04 | 點閱數: 786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502493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原書函。

 

主旨: 有關「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一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778號書函辦理(抄附原書函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