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述奇 電話:03-8462860分機306 傳真:03-8462790
電子信箱:suyan@hlc.edu.tw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及教育部所屬機關、館所111年春節期間
(111年1 月29日上午8時至111年2月7日上午8時)加強校安具體作法,
請 各單位務必詳閱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58053號函 辦理。
二、重點事項提要如下: (一)於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 人
(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 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
俾利緊急事件 聯繫暢通。
(二)各級值勤人員須堅守崗位,掌握校園、館所及學生安全 狀況並適時遂行通報作業與處理,
並須保持電話聯繫之 暢通。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級軍訓主管及校安承辦人,請保持 通訊(行動電話)之暢通。
(四)通報規定:寒假期間各級學校如發生校安狀況時,確依 教育部通報作業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將不定時抽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值勤情 形,如有違失,
將視情節檢討議處值勤人員及單位主 管。各業管機關(單位)凡未能即時掌握轄內校園、
館所 及學生安全狀況,致發生延誤處理情事,將檢討責任並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