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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月英 - 總務處 | 2021-11-23 | 點閱數: 48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述奇 電話:03-8462860分機306 傳真:03-8462790

電子信箱:suyan@hlc.edu.tw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及教育部所屬機關、館所111年春節期間

            (111年1 月29日上午8時至111年2月7日上午8時)加強校安具體作法,

             請 各單位務必詳閱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58053號函 辦理。

二、重點事項提要如下: (一)於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 人

    (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 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

    俾利緊急事件 聯繫暢通。

   (二)各級值勤人員須堅守崗位,掌握校園、館所及學生安全 狀況並適時遂行通報作業與處理,

        並須保持電話聯繫之 暢通。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級軍訓主管及校安承辦人,請保持 通訊(行動電話)之暢通。

(四)通報規定:寒假期間各級學校如發生校安狀況時,確依 教育部通報作業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將不定時抽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值勤情 形,如有違失,

     將視情節檢討議處值勤人員及單位主 管。各業管機關(單位)凡未能即時掌握轄內校園、

     館所 及學生安全狀況,致發生延誤處理情事,將檢討責任並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